国家放管服会议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2-05-25 15:06: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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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放管服会议

国家放管服会议2022年5篇

第一篇: 国家放管服会议2022年

“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X市府办字〔20XX〕176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突出重点、彰显特色,进一步将“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1.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精简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对区本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常年无办件的做好清理规范,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进行整合。加强培训,确保接得住,用得好。继续规范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年内发布镇(街道)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市、区、镇三级清单动态管理。做好与“放管服”改革决定不一致、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修订清理工作。〔区编委办、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部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与职能相协调的经费保障和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对行政权力取消后职能式微的单位,其主要精力转变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区编委办、区财政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XX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探索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分步实施集中行政许可,逐步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编办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继续完善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加快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坚决整治“红顶中介”,防止“死灰复燃”。打造“中介服务超市”,探索“多评合一”的中介服务新模式。加大力度引进一批资质高、信誉好的中介机构,繁荣中介市场。〔区编委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积极承接下放至区级层面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的事项。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严格执行并联审批制度,推行建设项目“一站式”审批,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全程代办服务。通过“串联改并联、中介纳并联”等方式,推行容缺受理制度,提前受理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切实压缩项目办理时限。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必须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启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力争年底取得实质性进展。〔区发改委、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对标沿海发达地区,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出台具体办法,降低准入门槛。放宽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对接国家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有关政策,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经验,主动承接落实外商投资实行备案管理的开放、便利措施。〔区发改委、区商务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20XX年9月底前全区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削减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外,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分别予以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管理方式,实现取消一批、备案一批、告知承诺一批,让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能尽快开业经营,力争在年底前取得突破。年内全面实施简易注销改革,建立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精简生产许可和认证。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或下放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积极做好管理目录调整,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和收费,促进认证结果的互认通用。〔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编委办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二篇: 国家放管服会议2022年

放管服总结

放管服总结范文1 根据区监察局《关于开展简政放权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开展自查。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卢光辉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各科室结合部门职能,负责本部门简政放权事项,同时配备1名具有法学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担任单位法治员,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区司法局行政权责事项清单》,就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电子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司法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需新增、保留、修改、废止的内部规范性文件28项,全面启动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今年5月正式印发《**区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手里,要求大家要明确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事。

(四)加强权力风险防控及内控机制建设。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权力配置和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以查找岗位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单位风险为突破口,按照规定的自查他查、“五查五看”要求,对照程序、环节、要素逐一查找,并及时进行公示。重点围绕固定资产的管理、处置、使用,履行区委区政府分工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大额经费开支,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从领导班子、科室、干部职工个人三个层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让每一位干部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的分析各查找日常工作中潜在的工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和纪律法规责任。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收集整理、公示、征求意见,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反复讨论研究,最后形成统一标准。经过排查,共查找出13个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等级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防控图,通过明晰权力运行程序、强化制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为实现规范权力运作、形成内生制约力、促进各部门由被动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简政放权,明确“权责清单”,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规范了运行,方便了群众,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办事流程更加规范透明。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部门与市主管部门积极衔接,明确下放事项,设置公示栏,公布事项办理流程,实现“阳光政务”,透明操作,便于监督。二是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按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也节省了办理成本。三是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以及网上办事等活动,有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明显得到减少,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

放管服总结范文2 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近两年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进行了梳理,主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精简、清理行政权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等三个方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项目精简。2009年以来,我局根据区里的总体部署先后完成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第一轮改革是从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11月结束,行政审批事项由25项减至2项,精简比例为92%;第二轮改革是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9月结束(期间新增审批事项9项),行政审批事项由18项减为7项,减少11项,精简比例为61.11%。这两轮改革,结合市、区两级机构改革情况,大力精简压缩审批事项,完善了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了行政审批方式,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机关廉政建设。2013年10月,我局派出工作人员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各项行政审批申请。(详见附件)

(二)清理行政权责。20XX年,根据区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启动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责9类,共计611项行政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33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指导3项,行政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责19项。

(三)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自20XX年3月1日起执法队全面下放街道,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批权也一并下放街道,我局不再直接审批案件作出处罚决定。

经统计,20XX年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2929宗,决定处罚金额11928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182宗,许可155宗,受理垃圾转运证46宗,许可46宗,受理林木采伐许可2宗,许可2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8961194.88元。截止20XX年4月底,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992宗,决定处罚金额3560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23宗,许可22宗,受理垃圾转运证28宗,许可28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2999719元。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方面。

为提速增效,提升便民服务,我局7项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全部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分别优化为1、5、7个工作日,其中委托街道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已调整为首办负责制,作为即来即办事项处理;2013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外部审批及内部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2014年,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审批后续工作,按照区编委文件精神,我局将7项行政许可归口到同一科室办理,并将科室更名为环境综合审批与管理科。

(二)清理行政权责方面。我局结合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的实际情况,对9类行政权责611项事项分别做出了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保留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9类574项权责事项。理由为:生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不存在权责交叉情形,且为我局主要职责。取消事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的公告》(深法制【2009】159号)的规定,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道路管理和市政道路执法职责等7项由于执法主体变更调整为其它职能部门行使。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务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深府【2006】114号)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行使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务执法权,相关3项水务行政处罚职责交由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放事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管理”等3项部分下放街道,以便简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整合事项:对涉及建设施工、燃气、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烟花爆竹、殡葬服务、非法办学等24项建议整合至相关主管单位行使。理由为:既非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又非与市容管理密切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依法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事项。

在梳理的基础上,我局对行政权责事项分别完善了行政权责登记表,编制了流程图,形成一整套规范化操作流程,并在政务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监督。

(三)行政处罚案件管理。近两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执法队审批案件的管理工作。2013年12月26日,在《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暂行)》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印发实施。《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审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除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须报区局审查外,行政处罚案件均由街道执法队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我局还通过每季度的案卷评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街道执法队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近年来开展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饲养犬只许可)、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垃圾准运证),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如委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经常更换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努力推进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处理意见的落实。为切实加强我区户外广告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明确区、街两级对户外广告设置事权划分,为市民和商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行政权责清理工作下放事项的处理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试点,将辖区内一楼门楣招牌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给各街道办理。区委区政府也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陈清常务副区长专门在罗湖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会议上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我局已起草了委托实施工作方案并提请区法制办进行法制审查。

(二)进一步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本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提高办案及审批质量与水平。督促各街道办按要求使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系统,通过网上平台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作用。区城管监察大队加强对各街道执法队日常执法行为、执法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问题派专人跟踪督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放管服总结范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一下简称“放管服”)改革工作,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发〔2016〕7号)的要求,我委认真推进 “放管服”改革工作。着力推进职能转变、创新体制、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机制障碍,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1-7月“放管服”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夯实基础

我委在加强放管服工作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健全了放管服工作机构。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健全了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任担任组长,委党组成员、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放管服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放管服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具体办事机构(政策法规科、产业政策科、节能执法支队)职责、增强了办事机构队伍、落实了专门人员抓放管服工作;二是完善放管服的相关制度规定。以文件下发了州工信委“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行政管理首问负责制、政务公开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等九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安排2016年州工信委放管服工作,将2016年度放管服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位领导和具体科室,强化了监督机制。

(二)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全面增强放管服意识

全州工信系统“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放管服宣传活动。一是结合工信系统工作实际,精心设计了宣传资料和知识问答题,采取传统与新媒体结合的方式,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内部网站、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扩大宣传方式,提高知识覆盖率。二是召开专题培训讲座,结合工信系统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放管服要求内容,梳理了目前工作中与放管服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通过学习,全州工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放管服的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形成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思路。三是深入工业企业开展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企业自觉参与的能力,以一对一宣传讲解的方式,组织一线人员深入工业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讲解放管服内容,帮助企业要找准存在的问题,实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格局。

(三)加强网站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以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依法治国观念,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各类文化行政稽查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坚持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向群众及时公开。办理事项由通常需要11天压缩至6天(节假日除外),节省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2016年1-7月份,通过政务大厅办理办结服务事项48项,公开政务信息21条,工业园区信息6条,信息化建设信息4条,原材料工业信息6条,在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网站公示。

(四)认真贯彻国家、省、州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精神,为地方经济发展壮大做好服务

为全力推进我州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我局认真抓好国家、省、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以全面完成《提高民营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黔西南州指标为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省委关于加快民营经济企业发展的意见》,积极帮助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企业争取国家、省的优惠政策及资金。切实做好2016年全州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工作,竭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抓好产业扶持。2016年上半年我州民营经济增加值预计完成204.19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72.9%,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1.9%。民间投资预计达到110.65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24.6%。截止2016年6月25日,全州市场主体共有139035户,占全年目标任务的69.5%,注册资金15243491.14万元,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其中:私营企业18677户,个体工商户11679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170户,外商投资企业40户。2016年上半年,民营经济新增就业人数预计达到2.3万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51.1%。

今年我州共向省经信委上报7个安全资金专项项目,包括民爆、石材、水泥等行业,共申请资金500余万元,现省级评审工作正在进行中。按照《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州府办函〔2016〕5号)文件要求,我州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156次,其中视频检查130次,现场检查26次,查出安全隐患80余条,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企业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求做出说明,限时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放管服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工作有安排、有措施。领导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依法决策,如对待上访事件,要求在查清事实基础上,坚持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规定予以公正处理。结合放管服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我委在放管服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委认真落实所涉及的工作任务,在进行严格的自查、总结工作的同时,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工科局,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并加强对各单位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指导工作。

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1-7月全州共发现49户网站存在923个应用漏洞,己修补完善923个漏洞。

(六)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清理,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州府办函〔2015〕103号)文件精神,我委认真按照该《工作方案》规定的任务内容、时限等要求,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对单位行政职权进行了分类梳理。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县(市、特区)经济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黔经信法规〔2012〕8号)文件要求,除必需由省和市(州)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均由县(市、特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我州相关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权限已经全部下放到县级工业主管部门,不再由我委审批核准。我委原涉及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00万元—5000万元的审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3000万元以下的审批),此两项审批已下放到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工科局。

经过清理,我委梳理了本机关行政职权共四类19项,其中其他类项目5项,行政处罚项目12项,行政强制措施项目1项,行政强制执行项目1项。因我委无行政审批事项,就不存在减少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前我委已将本机关的行政职权目录理清,按照《工作方案》所要求报送的资料(州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已同时完成报送。

二、放管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016年1-7月我委放管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放管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尚不平衡。虽然干部职工放管服工作意识逐年提高,但因我委业务工作繁重,极少数人员观念与放管服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二是放管服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听取群众意见和专家咨询论证还不够充分。

三、下步工作打算

放管服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我委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放管服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制定贯彻落实放管服工作的配套制度,提高委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放管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放管服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是认真总结放管服工作的经验,在实践中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行政管理规律,依法行政,促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深入推行放管服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快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实时公开信息,逐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放管服工作效能。

黔西南州工信委

016年8月24日

第三篇: 国家放管服会议2022年

国家发改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作者:律星光
来源:《财经界》2016年第10期

        9月1日,国家发改委举行新闻发布会,政研室巡视员杨洁,价监局局长张汉东,法规司司长李亢,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辰昕,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财金司副司长李聚合出席发布会,介绍国家发改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两张清单、四个平台”等改革进展情况,并就“放管服”改革下一步考虑、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文件“立改废”等有关问题,回答了与会记者的提问。

        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已超60%

        杨洁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对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国家发改委要走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前列,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国家发改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始终把简政放权作为自身改革的首要任务,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采取了一系列减少审批、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具体措施,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放管服”,首先是简政放权。2013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连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由长变短,2014年提前完成国务院削减审批事项1/3的目标任务。具体来讲,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全部取消执业资格认定事项,包括价格评估人员、价格鉴证师、招标师职业资格认定,以及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等事项。与2013年初相比,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比例已经超过60%,其中近80%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第二,以投资领域改革为重点,抓好“四个减”。一是减核准。二是减前置。三是减报建。四是减环节。

        第三,大幅减少政府定价范围。修订中央和31个省区市的定价目录,中央、地方具体定价项目分别减少80%和55%。

第四篇: 国家放管服会议2022年

放管服工作会议领导发言稿

【内容摘要】

各位领导,同志们,按照会议的安排,就近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情况作如下汇报,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工作成效,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新机制,

(三)打造优质高效服务团队,

二、主要措施,近年来,我局以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为目标,着力抓了以下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简”字当头,努力在“放”上求突破,

(二)坚持放管结合,努力在“管”上谋创新,

(三)坚持提升服务,努力在“服”上要实效,扩宽“网上办理”通道。

各位领导,

同志们:

按照会议的安排,就近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情况作如下汇报,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工作成效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局近年先后完成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年检改年报、“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商务秘书托管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个体工商户“三证整合”等改革任务,出台了《攀枝花市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系列改革措施。通过“数据网上行、审批不见面”,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和“一次都不跑”。形成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势头,同时,助力企业快速融资,全市近三年来办理股权出资、动产抵押959件,为企业融资66

2、27亿元。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84051户,较商事制度改革前增长5

3、28。

(二)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强化企业信息公示。年报制实施以来,年均超过9成的企业依法履行公示义务,向社会公示自身信用信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宽进严管,先后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实现12类40项检查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覆盖,随机抽查企业3309户,协助法院冻结企业股权253件(次),归集行政审批和处罚信息8381条,将1666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触发联合惩戒限制“老赖”担任公司各类职320人(次)。畅通企业信用修复渠道,约16%的企业通过补报年报、履行公示义务等情形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信用状态恢复为正常。形成了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信用监管新局面。

(三)打造优质高效服务团队。按照“靓窗口、优服务、助创业、圆梦想”要求,不断强化窗口规范化建设,连续16年被评为“优秀窗口”,先后获得“全国工商系统先进集体”、省市级“政务服务示范窗口”、“巾帼文明岗”“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殊荣。20余人(次)被评为省、市“人民满意红盾卫士”“政务服务标兵”等。

二、主要措施 近年来,我局以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为目标,着力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实现“两集中两到位”。将6大类175个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服务群众“零距离”。

二是大幅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将148项行政审批事项列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三是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编制“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企业注销、备案登记等63个简易事项实行“马上办”(办理时限不超过1个小时)、优先受理“网上办”、复杂事项要件齐备“一次办”。

四是持续深化“多证合一”。将整合证照的办理事项全部集中到工商登记窗口“一窗办理”。通过一窗受理、部门共享、信息互认、多证合一,实现“数据网上行,企业少跑路”。

五是强力推进“网上办理”。大力推行公司制企业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和企业变更、备案、注销等业务“网上受理”登记模式,进驻中心审批事项实现100%可网上办理,公司制企业全程电子化办结率达35%。

六是开启企业简易注销程序,最大程度节约企业退出时间和资金成本。

七是全面实施“容缺审批”。在法定核心要件齐备的前提下,允许“边补边办”。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简”字当头,努力在“放”上求突破。全面实施“011”工程。即:企业办照“零见面”、“最多跑一次”、企业设立登记1天办结。同时将企业注销、企业备案登记等63个简易事项提速到当场办结,办理时限不超过1个小时,将入驻中心175项事项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会同税务、公安、人社、银行等部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xx年底全市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领先全国水平。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二)坚持放管结合,努力在“管”上谋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抓手,按照“一次抽查,全面体检”要求,将抽查比例由3%提高到5%。协助推进信用体系平台建设。强化部门间各业务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实现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应用智能化、便利化。促进部门间证照衔接、联动监管和协同执法,构筑起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大力推进我市企业诚信建设。

(三)坚持提升服务,努力在“服”上要实效。

扩宽“网上办理”通道。强化“银政合作”,再选取14家银行网点设立“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辅导站”,同时探索与街镇(社区)服务中心、商会协会和产业园区等机构合作,为申办公司制企业免费提供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全程电子化”辅助服务,实现全程“零见面”、“零付费”。

第五篇: 国家放管服会议2022年

“放管服”工作总结

  成立了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各科室结合部门职能,负责简政放权事项,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xx年工作重点的通知》(恩府办函﹝xx年﹞39号)文件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建设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对我局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就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电子政务向社会公布。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本级共保留行政许可13项。

  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具有行政执法检查职能的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两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相关行政执法股室要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

  (一)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窗口对外服务。按照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行政审批事项整体进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对外服务。

  (二)行政审批权能充分授予行政审批科及窗口。我局专门成立独立的行政审批科,常驻中心办公,选派2名同志进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力推动了窗口工作有序开展。

  (三)窗口工作逐步规范。一是为规范我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行为,对办事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的职责和办结时限,同时,建立了业务科室与窗口之间的信息通报和沟通机制。二是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在制订内部工作制度前,由行政审批分管领导带队,到中心管理办、兄弟单位学习取经,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有力推进了进驻工作的开展,在进驻后,行政审批科印制了《办事指南》等资料。

  (一)明确责任分工。在推进行权运行平台的每个环节中设置了专人操作,给各行权有关人员分别设定了账号并分配相应的权限,并设置了专门管理员负责技术指导和络平台维护,落实专人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录入。

  (二)建立健全制度。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的有关要求,我局先后建立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督查制度》、《规范行政权力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和《电子监察平台管理制度》等运行机制。

  (三)配置硬件齐全。根据行政权力事项的类型,将行权平台系统连通至每个需要使用的行权科室,并按要求配备了扫描仪、电脑、打印机等必要设备,确保行权平台正常运行。

  (四)加强动态巡查和监督检查。我局共录入行政权力事项共612项,其中,处罚567项;强制8 项;征收8项;检察6项;奖励7;其他权利16项。局纪检监察室坚持每周一次对行权运行平台情况进行检查和每周二次对系统中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案件进行监督巡查,督促各行权科室及时、准确录入,严禁事后补录、集中录入和体外循环等不良现象的产生。我局进入智慧政务平台系统的13项行政审批事项,xx年截止现在,受理12件,办结12件。

  以查找岗位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单位风险为突破口,按照规定的自查他查、“五查五看”要求,对照程序、环节、要素逐一查找,并及时进行公示。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的分析各查找日常工作中潜在的工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和纪律法规责任。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收集整理、公示、征求意见,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反复讨论研究,最后形成统一标准。

  通过简政放权,明确“权责清单”,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规范了权力运行,方便了群众,取得了成效。一是办事流程更加规范透明。明确下放事项,设置公示栏,公布事项办理流程,实现“阳光政务”,透明操作,便于监督。二是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按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也节省了办理成本。三是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以及上办事等活动,有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明显得到减少,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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