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党课讲稿

来源:党课下载 发布时间:2022-05-25 12:12:02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廉洁党课讲稿,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廉洁党课讲稿

廉洁党课讲稿20226篇

【篇1】廉洁党课讲稿2022

微型党课讲稿:廉洁从政,拒腐防变


  我今天要给大家讲的主题是:廉洁从政,拒腐防变。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围绕这个主题跟大家一起探讨:
  一、反腐的重要性和严峻性
   腐败现象是我们不容回避的问题,它是最伤害党与人民群众感情的现象,也是最为损害群众的利益行为。腐败是我们前进发展的最大威胁,如不预防必将导致党毁国亡的境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习近平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
   习总书记强调,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目前国家的反腐决心和力度
  面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我们国家有什么反应呢? 从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央连续出重拳反腐,多次开会部署,下达“八项”规定,大力整治公款消费、作风散漫问题,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了一大批党政干部,其中不乏身居要职的高级领导干部。
  在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为表明反腐决心,强调指出: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三、廉洁从政,从自我做起
  我们有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认为腐败问题是领导阶层才会出现,普通干部不用过多考虑这个问题,这种思想是严重错误的。一个人的思想决定他的行为,而思想的形成则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我们必须要有防微杜渐的意识,重视思想防线的构建,做到无论身居何职都能心系百姓、廉洁从政。为此,针对自身建设,我提出以下要求,大家共勉:
  1.提高认识,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要知道什么是“廉洁自律”。具体来说,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钱物上不贪不占;
二是在权力上不以权谋私;
三是在名利上要淡名轻利;
四是用人要任人唯贤;
五是要在纪律上令行禁止。
  2.加强学习,重视修身。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腐败问题,从很大一部分源于缺乏提高自我的修养,固步自封,甚至染上恶习。中国有句古话:修身、治国、平天下,修身是干大事的前提。因此,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地提高道德水平,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3.自觉接受监督,经得起批评。习主席曾公开说道作为一名党政工作人员,要经得起来自各方面的批评,不能掩耳盗铃。腐败问题的根源在于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我们在座的党员干部在严格自律的同时,要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听的进逆言,只有正确对待监督我们才能完善自我、提高自我。
  同志们,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催人奋进,我们要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让我们以更饱满的政治热情、更昂扬的工作精神奉献于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篇2】廉洁党课讲稿2022

XX乡镇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教育党课讲稿

主讲人XXX

2011年 月 日

同志们:

根据县纪委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廉政准则》。下面我就一起和大家进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请同志们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之后还要进行自学。

领导干部必须学习《廉政准则》它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要求各位党员领导同志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它的精神实质按章执行。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要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要求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必须模范的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有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 3 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法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 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债工程”二虚报工作业绩三大力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本人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单位的贯彻实施。今后党员领导干部参 7 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今后要把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内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同志们按照县委、县纪委的要求我们全面系统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希望大家要做到融会贯通注意言行举止、按章办事做好表率做一名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

【篇3】廉洁党课讲稿2022

党风廉洁建设专题党课讲稿

同志们:

今天,我就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洁建设,谈一些个人的学习体会和认识,和大家一起讨论,有些观点不一定准确,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毛泽东同志早在全国革命胜利前夕就向全党提出了“两个务必”的要求,即“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提醒我们不要被敌人的腐朽思想所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两个务必”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影响和培育了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告诫全党:“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要足够估计到这样的形势,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高度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改变面貌’的问题。”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反不廉洁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胡锦涛同志曾多次指出:“反对不廉洁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关系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紧迫任务,党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开展反不廉洁斗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些深刻的论断,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阐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社会,各种思想相互激荡,各种诱惑相互交织,作为领导干部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把握好自己?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首先要练好思想上的“内功”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信念动摇是最根本的动摇。领导干部只有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才能从根本上构建预防不廉洁的防火墙。我认为在思想上:

一要看境界。思想防线牢不牢,要看思想境界高不高。境界是一种修养,一种情操,它来源于坚持不懈的学习。领导干部只有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把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当成一种人生修养,当成一种自觉追求,多一些学习思考,多一些调查研究,不因条件变好、地位升高、权力增大、事务繁杂而疏懒学习、放弃学习,才能不断夯实廉政思想基础。要紧跟时代步伐,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先进理论;
要贴近实际,大力吸取优秀廉政思想内涵。当前很多领导干部堕落为不廉洁分子,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放松学习。

【篇4】廉洁党课讲稿2022

廉洁自律党课讲稿

党校是培训干部的阵地,是理论宣讲的阵地,也是党风廉政教育的阵地。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廉洁自律党课讲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廉洁自律党课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提高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 凤庆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方案》的通知凤教发〔20XX〕165号文件的安排,对党员干部进行以“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为主题的廉政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今天,我讲的

题目是《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争当廉洁从教表率》。

人们崇尚清廉,都把廉洁看成是一种美德,一种境界,一种高风亮节;人们唾弃腐败,把腐败看作是会腐蚀一个人的灵魂,腐蚀一座“大厦”的支柱的毒瘤。古往今来,多少人因为清廉而流芳百世,又有多少人因为腐败而遗臭万年。有人说,廉洁是一棵松,在万木凋零的冬日,为人们送上一丝绿意;有人说,廉洁是一盏灯,在黑暗冰冷的夜晚,为人们添上一份光明。也有人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改革开放和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我们正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美好的目标不断前进。然而,在我们生活的社会环境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一个个反腐大案浮出水面,一个个贪官纷纷落马,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反腐倡廉的警钟。这些不和谐的因素对共产党员提出了挑战,尤其是在权利部门、在重要岗位工作的人,经常会面对这些严峻的考验。

随着新时期党建工作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党中央审时度势,及时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只要我们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肩负的是育人的重任,一直以来“一支粉笔,两袖清风,三尺讲台”已经成了教师的生动写照,说到反腐倡廉,也许有些同志会认为很难与教师联系到一

起。但是仔细想想,作为一名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真诚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教育好每一个学生,使他们能够从小就懂得崇尚洁身自爱,不就需要有一颗廉洁从教之心吗?我们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不难发现,学生和学生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一是学生个体上的差异,有个性活泼的、文静的、内向的、外向的;学习认真的、马虎的、成绩优异的、一般的、甚至有放弃学习的等等,所有这些差异都有可能引起老师感情上的偏颇;二是学生家庭背景上的差异,有的是普通市民的孩子,有的是政府官员的子女,有的是外来民工的孩子,有的是企业主老板的孩子,有的孩子打扮得很时尚,有的孩子穿着很朴素等等,这些不同家庭的背景背后,有着经济和文化层次上的差异,这也有可能引起教师认识上的偏颇。我们是不是用“一把尺子”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孩子了呢?举几个最现实的例子,有的家长为了让孩子能够坐到好的位置,可能会找到各种各样的关系去给老师打招呼;有的家长为了孩子能得到老师的特殊关照,也可能会找到关系去说情,甚至请客送礼;有的老师因为接受了家长的吃请,不得不去按家长的意思办;有的老师为了点蝇头小利,向学生推销资料,摊派辅导用书;有的教师采取各种隐蔽方式办辅导班收取补课费,搞有偿家教,并教唆引诱甚至强迫学生参加所谓的补习班,若不参加平时就会给脸色看;家长来学校了解学生情况,有的老师态度冷漠,甚至有的老师动辄就把家长叫到学校进行训斥;有的老师很会演“变脸”,有权能办私事的家长有求必应,对无权无势的家长视而不见;有的老师歧视差生,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有的干部不按权限和程序办事,超出职责范围乱当家乱说话等等现象,这些都是非常现实而不可回避的问题,更是与《廉政准则》的要求相悖的。由此可见,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的同时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我们随时都有可能被“糖衣炮弹”打到,廉洁自律的防线也随时都会被突破,这能说反腐倡廉离我们很遥远吗?

老师们,反腐莫论事大小,倡廉不在位高低,自然界有阳光明媚也有风雨如磐,社会生活中有光明也有黑暗,但是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廉洁清正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期盼。作为教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就是我们的行为准则,《廉政准则》也同样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神圣的使命感主动融入到反腐倡廉工作中,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政治本色,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良好形象。

那么,我们该如何做到廉洁从教呢?

首先,应该做到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决不能因学生性别、智能、家庭条件等差异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情感模式。在我们的教育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这些差异,为的是因材施教,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明确,我们同时面对的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他们都是你的学生,都应该得到你应有的关怀和教导,这一点是没有差异的。教师从教学的公正性,可以充分反映出教师人格的崇高性。具体体现在对每一个学生都能给予全心全意地关注,尤其体现在对待后进生、学习困难学生的转化问题,一有爱心,二有信心,三有耐心。

其次,一定要爱岗敬业,将自己的教学才能奉献在学校,奉献在课堂,奉献给学生,这也需要有廉洁从教之心。关于个别教师办辅导班的问题,学校一直持反对态度,并明令禁止教师授意学生参加辅导班和动员学生参加自己办的辅导班(含节假日)等有偿家教行为。这种行为与《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七条规定:“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是完全相悖的,不仅损害了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而且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我们内行都清楚,学生参加辅导班,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提高学习成绩的问题,而且容易让学生过于依赖课外辅导,渐渐脱离课堂,还影响到其他学科的学习。这不利于对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培养,不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同时还给学生家庭带来了不必要经济负担。现在是市场经济,社会上盛行办辅导班,搞有偿家教,似乎归结起来就是有需要就有市场。作为一名教师工作之余,为他人辅导,付出了时间精力和智慧,得到物质或者金钱上的回报,看起来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是仔细想想,个别教师办辅导班、搞有偿家教,完全是把个人利益放在眼前,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赚钱,这样做就是损害教师的职业形象。教师的神圣职责就是教书育人,它要求教师应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全心全意地教育好每一个孩子,这其中自然也对学生的培优补差。把这分内之事当作分外之事来做如何能够自圆其说呢?相反,我们的教师当中不也有利用休息时间无偿辅导学生,家长打电话到学校感谢的吗?这两种做法是不是反映出两个不同的思想境界呢?可以说,教育工作是一种特殊的工作,它不能完全地以7小时或者8小时坐班来衡量教师的工作量,也不能完全用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因此,这就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应有的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

教师的职业神圣而光荣,担负着培育下一代的艰巨任务,教师的人格对学生的学习、生活、为人、处事等诸多方面都具有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会直接地影响学生身心的发展。教师只有廉洁从教,才能真正做到爱岗敬业,真正为人师表,才能把真、善、美的种子播撒在学生心田,并使之“开花”、“结果”。

《廉政准则》的颁布,从制度上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然而“知易行难”,如何贯彻落实才是关键。如何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如何才能抵得住种种诱惑?就我自己对廉洁的思考,我觉得主要是“重修养以强魂,祛贪欲以守节”方可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其一,要“知”与“行”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这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首先必须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要逐条逐句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要强化信念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心中要始终清楚什么人可交,什么人不可交;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很多人都是因为“交友”不慎出了问题,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我们党员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亲朋和同学,也有属于自己的感情空间。但是,我们结交朋友,必须从保持清正廉洁的角度出发,把握好交友的度。尤其是当我们由于地位的变化,而出现的一些新朋友,我们更要留意,认真分析一下对方是不是别有用心、另有所求,是不是看中了我们手中的权力,如果是这样,我们就要当心了。因此,既不能排斥正常、健康的人际交往,也不能滥交朋友,更不能把朋友关系异化为酒肉关系、金钱关系和交换关系,在人情交往中要做到即讲感情又不徇私情。要多与那些品行端正、正直坦诚、敢说真话、直言不讳的人交朋友,形成事业上相互支持,感情上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其二,要“自律”与“他律”结合。一定要守住第一道防线,有这样一个历史故事:一个古代官员乘轿进城遇雨,看到一个轿夫穿了双新鞋,开始时小心翼翼地只挑干净的路面走,“择地而行”,后来轿夫一不小心,踩进泥水坑里,由此便“不复顾惜”了。他把这件事讲给另一个官员听,另一个官司员很受震动,表示“终身不敢忘”。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里往往就放松了戒备。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从此便“不复顾惜”了。我们有些党员干部也是这样,他们起先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能够做到清正廉洁,偶然一不小心踩进“泥坑”,就从此放弃了自己的操守,破罐子破摔了。我们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要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做清正廉洁的带头人,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学生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累。

其三,要“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有个寓言说,有个偷针者和偷牛者一起被游街,偷针者感到委屈,发牢骚说:“我只偷了一根针,为什么和盗牛贼一起游街,太不公平了!”盗牛者对他说:“别说了,我走到这一步也是从偷针开始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由小变大,由量变到质变的。一个人不可能一夜之间成为腐败分子,其走向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胡长清第一次只是接受了不法商人赠送的两支毛笔,后来发展到接受他人的宴请、金钱等,再后来便一发不可收拾,竟肆无忌惮地索要起来,最终被判死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都是至理名言,一定要牢记。《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党员,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领导干部一定要谨记,越是小事越要留心,越是独处越要小心,越是顺境越要清醒,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定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特殊使命,因而需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疑正是教师们的行为之“规矩”,是对教师行为的更深一层的约束。古人讲,“徒法不能自行”。如果人们缺乏执行制度的意识,那么,再多再好的制度最终也形同虚设。

我们要增强制度意识,打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自己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每个人都要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只有这样各项工作和事业才能顺利发展,反腐倡廉建设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要自觉地把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热情欢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对组织和群众的意见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以外力促使自己内在廉政细胞的生长。我们要从廉洁自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党内外各种形式的监督,加强自我警示,做到警钟常鸣,提高“思廉、践廉”自觉性。对此,我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廉洁从教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各项工作。

二要更新教育观念,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改变对学生和家长居高临下的态度,主动、积极地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热爱学生,尤其要热爱学困后进生。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对待家长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三要树立“六种意识”,廉洁从教,服务学生。牢固树立“育人先做人,正人先正己”的意识,要求学生做到,自己坚决要做到;牢固树立“学校无小事,事事都育人;教师无小节,处处作表率”的意识,以教书育人为本职,作学生、教师的表率;牢固树立“宁守清贫,不损师德”的意识,发扬教师高风亮节、廉洁从教,维护“爱岗敬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执着追求、探索创新”的良好形象;牢固树立“以法执教、以德治教、以德服人”的意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忧患意识、竞争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危机感;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以校为家,以教为业,校兴我荣,校衰我耻。

教师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导师,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影响,让我们以《廉政准则》为准绳,怀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继续发扬“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棵草去”的优良传统,净化校园这块纯净的圣土,共同维护教师廉洁奉献的师德操守,为我们的民族撑起我们傲岸的脊梁!这是我们应该做到的,也是我们一定能够做到的!因为,我们是光荣的人民教师! 谢谢大家!

【篇5】廉洁党课讲稿2022

廉洁专题党课讲稿3篇

  1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5月4日,县委又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

  存在的突出问题,做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表率。

  一、充分认识《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

  廉政建设自古以来是一个国家的重中之重,历朝历代君王都相当重视国家的廉政建设,廉政建设也是我党一项重之又重的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出台无疑给廉政建设注入了一支强心剂。

  中央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适应了时代发展,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新思潮、新观念、新知识不断冲撞着每一个人。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时时在入侵领导干部的头脑,出现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等腐朽思想,也就出现了诸如成克杰、陈良宇、黄瑶、段义和等等一批社会主义大厦建设中的蛀虫。新年伊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出台,再一次体现了中央反腐倡廉毫不动摇与坚强坚决的信心,再一次让我们感受到廉洁从政推动民主政治、社会发展的有力信号。

  《廉政准则》,不仅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的“紧箍咒”,更是“安全网”。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以前“试行”的《廉政准则》毕竟不是正式的准则,缺乏刚性;去掉“试行”二字使之“转正”,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它“转正”后,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了“紧箍咒”,只要一道道“咒语”不断念下去,必然会产生威慑、警示作用,从而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达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目的。

  另一方面,给党员领导干部系上了一道道“安全网”。《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根带电的“高压线”,《廉政准则》就好像是增压器,可以说“危险”与“安全”同在。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网”。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二、准确把握《廉政准则》内容实质

  《廉政准则》实质就是制约权力,出发点在于爱护干部。《廉政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新增禁止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要求。纵观全文,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就是要着力解决六个问题。

  第一,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大大小小的权力,权力和职务也必然带来一定的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公众意见集中的问题之一,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和职务影响,对每个领导干部都是重要考验。对此,《廉政准则》有哪些具体要求和规定呢?

  《廉政准则》第一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规定: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这两条分别就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严禁违反公共财物管理使用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要求和规定,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坚决杜绝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杜绝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做到克己奉公、清正廉洁。

  第二,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怎样理解《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以谋私利问题提出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作为肩负重要责任的国家公职人员,不但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带头遵守《公务员法》,还要带头遵守党和国家对领导干部的特殊规定。

  《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上述规定,坚决杜绝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切实把精力用到履行职责、服务群众上来。

  第三,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经济建设是全党的工作中心,也是国家的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围绕这个中心和大局开展工作,但搞经济建设要按客观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办事,特别重要的一条,是领导干部不能直接干预和插手具体的市场经济活动。但是,从近些年暴露出的腐败案件中可见,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土地使用权出让、插手房地产开发等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并以此谋取私利等违规现象突出,《廉政准则》如何作出规定?

  《廉政准则》第七条规定: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我们一方面要认真落实这些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同时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从根本上预防这类问题的发生。

  第四,严禁为“身边人”谋取利益

  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是公职,权力是公权。一定要公私分明,坚持用权为公、用权为民,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公权私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为身边的工作人员、亲属等关系密切的“身边人”谋求利益的行为,《廉政准则》有哪些明确的要求?

  《廉政准则》第五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发现他们有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

  第五,严禁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领导干部的主要职责是出主意、用干部,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对党的事业关系极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特别重要的是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规定。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关键在党员领导干部,怎样把握《廉政准则》的相关规定?

  《廉政准则》第四条规定: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这些规定,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自身的进退留转,严守纪律、胸怀大局,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和群众选择;另一方面,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正确处理对干部的选拔使用,发扬民主作风,公道正派用人,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为党和人民选好人用好人。

  第六,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转变

  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对党委和政府形象影响极大。领导干部作风不是小事,任何时候都绝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上,《廉政准则》提出了怎样的具体要求?

  《廉政准则》第六条规定: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八条规定: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另外,《廉政准则》还对它的事实与监督以及适用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县直机关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这就包括咱们的中层负责人。

  《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八个方面、52种行为说“不”,进行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稍加分析就可知道,领导干部之所以能够实施52种“不准”行为,其背后无一不是其政治角色所赋予的公共权力在提供基础,其本质就是利用公共权力进行寻租。

  腐败不是权力活动的必然产物,但却是权力失去制约的直接结果。历史已经证明,无政府主义是要不得的,极权主义也是不行的,国家政府必须承担提供公共物品、增进公共利益等重要职责,行使公共权力处理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但是,公共权力必须由具体的公务人员来行使,特别是掌握最为关键的决策权领导干部,而权力本身又天然具有扩张性和腐蚀性,因此,公共权力目标的公益性和其行使的私人性一开始便具有内在的紧张关系。政治史也一再表明,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基本涵盖了领导干部公共权力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权力“异化”现象,其实质就是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防止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可以说,52个“不准”,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要求,更是其政治生活的从政伦理底线。

  近年来,党中央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力度,查处了不少滥用权力、贪污腐化分子,特别是一批高级领导干部的落马,更使我们清晰地看到了党和国家打击腐败的决心。我们在为那些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纪律、法律处分怕手称快的同时,也为他们的结局感到惋惜和痛心。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这些要求,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要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的要求结合起来,通过党组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和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从严要求自己等方式,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有明显转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三、严格按照《廉政准则》办事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廉政准则》规范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认真学习,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严格按照《廉政准则》办事。

  1、严格按《廉政准则》办事,就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只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才能切实把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项紧迫现实任务和长远战略任务抓紧抓好。3、严格按《廉政准则》办事,就要带头执行,自觉接受监督。《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恪守准则,作落实的表率。首先要对照“不准”进行自查,看自身是否存在违反“不准”的行为。其次要把《廉政准则》作为一面镜子,常常提醒,时时对照,入脑入心,升华境界,一切言论和行动要以《廉政准则》为准绳,绝不越雷池半步。再次要自觉接受监督,时刻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置于“不准”的约束之下,置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作接受监督的表率。在民主生活会上和述职述廉中,向党组织说真话、说实话、说心里话,做到慎权、慎独、慎微,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

  4、严格按《廉政准则》办事,就要履职尽责抓好贯彻实施和执行。《廉政准则》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在贯彻实施和执行《廉政准则》工作中,具体做到“一个负责三个管好”。“一个负责”就是要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负起抓好本部门本单位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政治责任。要组织好宣传教育,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依据《廉政准则》,认真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三个管好”就是要以《廉政准则》为尺子,严格自律,管好自己,做遵守准则的楷模;严格要求,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使其不得违反;严格他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同志们:

  今天,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由我为大家上一堂廉政党课,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大家一起重点探讨和交流三个方面的问题,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交流,以知促行,使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党员都能够认真遵守党纪党规,树立廉洁意识,勇于责任担当。

  一、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xxx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再次强调了严明纪律的重要意义,提出了纪律建设的明确要求,指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着力方向。要求各级党组织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纪律是什么?规矩是什么?

  纪律是什么?纪律就是规则,是要求人们遵守组织确定了的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自己职责的一种行为规范,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章、制度的总称。

  在一个组织、团队里,假如没有纪律的约束,工作态度不严谨、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行为随意、做事拖拖拉拉,工作秩序就会杂乱无章,工作业绩将无法得到保证,工作形象将一败涂地,当然工作也就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绩效也就不能产生。所以纪律对一个组织、团队来说是绝对不能缺少的,大到为了国家,小到为了组织、为了单位,甚至为了个人,纪律都是必不可少的。

【篇6】廉洁党课讲稿2022

廉洁自律党课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提高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 凤庆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方案》的通知凤教发〔2021〕165号文件的安排,对党员干部进行以“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为主题的廉政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今天,我讲的题目是《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争当廉洁从教表率》。
人们崇尚清廉,都把廉洁看成是一种美德,一种境界,一种高风亮节;人们唾弃腐败,把腐败看作是会腐蚀一个人的灵魂,腐蚀一座“大厦”的支柱的毒瘤。古往今来,多少人因为清廉而流芳百世,又有多少人因为腐败而遗臭万年。有人说,廉洁是一棵松,在万木凋零的冬日,为人们送上一丝绿意;有人说,廉洁是一盏灯,在黑暗冰冷的夜晚,为人们添上一份光明。也有人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改革开放和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我们正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美好的目标不断前进。然而,在我们生活的社会环境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一个个反腐大案浮出水面,一个个贪官纷纷落马,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反腐倡廉的警钟。这些不和谐的因素对共产党员提出了挑战,尤其是在权利部门、在重要岗位工作的人,经常会面对这些严峻的考验。

随着新时期党建工作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党中央审时度势,及时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只要我们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肩负的是育人的重任,一直以来“一支粉笔,两袖清风,三尺讲台”已经成了教师的生动写照,说到反腐倡廉,也许有些同志会认为很难与教师联系到一
起。但是仔细想想,作为一名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真诚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教育好每一个学生,使他们能够从小就懂得崇尚洁身自爱,不就需要有一颗廉洁从教之心吗?我们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不难发现,学生和学生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一是学生个体上的差异,有个性活泼的、文静的、内向的、外向的;学习认真的、马虎的、成绩优异的、一般的、甚至有放弃学习的等等,所有这些差异都有可能引起老师感情上的偏颇;二是学生家庭背景上的差异,有的是普通市民的孩子,有的是政府官员的
子女,有的是外来民工的孩子,有的是企业主老板的孩子,有的孩子打扮得很时尚,有的孩子穿着很朴素等等,这些不同家庭的背景背后,有着经济和文化层次上的差异,这也有可能引起教师认识上的偏颇。我们是不是用“一把尺子”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孩子了呢?举几个最现实的例子,有的家长为了让孩子能够坐到好的位置,可能会找到各种各样的关系去给老师打招呼;有的家长为了孩子能得到老师的特殊关照,也可能会找到关系去说情,甚至请客送礼;有的老师因为接受了家长的吃请,不得不去按家长的意思办;有的老师为了点蝇头小利,向学生推销资料,摊派辅导用书;有的教师采取各种隐蔽方式办辅导班收取补课费,搞有偿家教,并教唆引诱甚至强迫学生参加所谓的补习班,若不参加平时就会给脸色看;家长来学校了解学生情况,有的老师态度冷漠,甚至有的老师动辄就把家长叫到学校进行训斥;有的老师很会演“变脸”,有权能办私事的家长有求必应,对无权无势的家长视而不见;有的老师歧视差生,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有的干部不按权限和程序办事,超出职责范围乱当家乱说话等等现象,这些都是非常现实而不可回避的问题,更是与《廉政准则》的要求相悖的。由此可见,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的同时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我们随时都有可能被“糖衣炮弹”打到,廉洁自律的防线也随时都会被突破,这能说反腐倡廉离我们很遥远吗? 老师们,反腐莫论事大小,倡廉不在位高低,自然界有阳光明媚也有风雨如磐,社会生活中有光明也有黑暗,但是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廉洁清正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期盼。作为教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就是我们的行为准则,《廉政准则》也同样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神圣的使命感主动融入到反腐倡廉工作中,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政治本色,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良好形象。

那么,我们该如何做到廉洁从教呢?
首先,应该做到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决不能因学生性别、智能、家庭条件等差异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情感模式。在我们的教育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这些差异,为的是因材施教,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明确,我们同时面对的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他们都是你的学生,都应该得到你应有的关怀和教导,这一点是没有差异的。教师从教学的公正性,可以充分反映出教师人格的崇高性。具体体现在对每一个学生都能给予全心全意地关注,尤其体现在对待后进生、学习困难学生的转化问题,一有爱心,二有信心,三有耐心。
其次,一定要爱岗敬业,将自己的教学才能奉献在学校,奉献在课堂,奉献给学生,这也需要有廉洁从教之心。关于个别教师办辅导班的问题,学校一直持反对态度,并明令禁止教师授意学生参加辅导班和动员学生参加自己办的辅导班(含节假日等有偿家教行为。这种行为与《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七条规定:“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是完全相悖的,不仅损害了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而且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我们内行都清楚,学生参加辅导班,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提高学习成绩的问题,而且容易让学生过于依赖课外辅导,渐渐脱离课堂,还影响到其他学科的学习。这不利于对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培养,不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同时还给学生家庭带来了不必要经济负担。现在是市场经济,社会上盛行办辅导班,
搞有偿家教,似乎归结起来就是有需要就有市场。作为一名教师工作之余,为他人辅导,付出了时间精力和智慧,得到物质或者金钱上的回报,看起来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是仔细想想,个别教师办辅导班、搞有偿家教,完全是把个人利益放在眼前,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赚钱,这样做就是损害教师的职业形象。教师的神圣职责就是教书育人,它要求教师应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全心全意地教育好每一个孩子,这其中自然也对学生的培优补差。把这分内之事当作分外之事来做如何能够自圆其说呢?相反,我们的教师当中不也有利用休息时间无偿辅导学生,家长打电话到学校感谢的吗?这两种做法是不是反映出两个不同的思想境界呢?可以说,教育工作是一种特殊的工作,它不能完全地以7小时或者8小时坐班来衡量教师的工作量,也不能完全用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因此,这就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应有的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
教师的职业神圣而光荣,担负着培育下一代的艰巨任务,教师的人格对学生的学习、生活、为人、处事等诸多方面都具有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会直接地影响学生身心的发展。教师只有廉洁从教,才能真正做到爱岗敬业,真正为人师表,才能把真、善、美的种子播撒在学生心田,并使之“开花”、“结果”。

《廉政准则》的颁布,从制度上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然而“知易行难”,如何贯彻落实才是关键。如何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如何才能抵得住种种诱惑?就我自己对廉洁的思考,我觉得主要是“重修养以强魂,祛贪欲以守节”方可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其一,要“知”与“行”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这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首先必须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要逐条逐句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要强化信念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心中要始终清楚什么人可交,什么人不可交;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很多人都是因为“交友”不慎出了问题,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我们党员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亲朋和同学,也有属于自己的感情空间。但是,我们结交朋友,必须从保持清正廉洁的角度出发,把握好交友的度。尤其是当我们由于地位的变化,而出现的一些新朋友,我们更要留意,认真分析一下对方是不是别有用心、另有所求,是不是看中了我们手中的权力,如果是这样,我们就要当心了。因此,既不能排斥正常、健康的人际交往,也不能滥交朋友,更不能把朋友关系异化为酒肉关系、金钱关系和交换关系,在人情交往中要做到即讲感情又不徇私情。要多与那些品行端正、正直坦诚、敢说真话、直言不讳的人交朋友,形成事业上相互支持,感情上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其二,要“自律”与“他律”结合。一定要守住第一道防线,有这样一个历史故事:一个古代官员乘轿进城遇雨,看到一个轿夫穿了双新鞋,开始时小心翼翼地只挑干净的路面走,“择地而行”,后来轿夫一不小心,踩进泥水坑里,由此便“不复顾惜”了。他把这件事讲给另一个官员听,另一个官司员很受震动,表示“终身不敢忘”。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里往往就放松了戒备。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从此便“不复顾惜”了。我们有些党员干部也是这样,他们起先在
工作中兢兢业业,能够做到清正廉洁,偶然一不小心踩进“泥坑”,就从此放弃了自己的操守,破罐子破摔了。我们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要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做清正廉洁的带头人,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学生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累。

其三,要“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有个寓言说,有个偷针者和偷牛者一起被游街,偷针者感到委屈,发牢骚说:“我只偷了一根针,为什么和盗牛贼一起游街,太不公平了!”盗牛者对他说:“别说了,我走到这一步也是从偷针开始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由小变大,由量变到质变的。一个人不可能一夜之间成为腐败分子,其走向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胡长清第一次只是接受了不法商人赠送的两支毛笔,后来发展到接受他人的宴请、金钱等,再后来便一发不可收拾,竟肆无忌惮地索要起来,最终被判死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都是至理名言,一定要牢记。《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党员,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领导干部一定要谨记,越是小事越要留心,越是独处越要小心,越是顺境越要清醒,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定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特殊使命,因而需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疑正是教师们的行为之“规矩”,是对教师行为的更深一层的约束。古人讲,“徒法不能自行”。如果人们缺乏执行制度的意识,那么,再多再好的制度最终也形同虚设。

我们要增强制度意识,打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自己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每个人都要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只有这样各项工作和事业才能顺利发展,反腐倡廉建设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要自觉地把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热情欢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对组织和群众的意见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以外力促使自己内在廉政细胞的生长。我们要从廉洁自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党内外各种形式的监督,加强自我警示,做到警钟常鸣,提高“思廉、践廉”自觉性。对此,我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廉洁从教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
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各项工作。
二要更新教育观念,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改变对学生和家长居高临下的态度,主动、积极地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热爱学生,尤其要热爱学困后进生。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对待家长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三要树立“六种意识”,廉洁从教,服务学生。牢固树立“育人先做人,正人先正己”的意识,要求学生做到,自己坚决要做到;牢固树立“学校无小事,事事都育人;教师无小节,处处作表率”的意识,以教书育人为本职,作学生、教师的表率;牢固树立“宁守清贫,不损师德”的意识,发扬教师高风亮节、廉洁从教,维护“爱岗敬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执着追求、探索创新”的良好形象;牢固树立“以法执教、以德治教、以德服人”的意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忧患意识、竞争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危机感;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以校为家,以教为业,校兴我荣,校衰我耻。
教师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导师,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影响,让我们以《廉政准则》为准绳,怀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继续发扬“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棵草去”的优良传统,净化校园这块纯净的圣土,共同维护教师廉洁奉献的师德操守,为我们的民族撑起我们傲岸的脊梁!这是我们应该做到的,也是我们一定能够做到的!因为,我们是光荣的人民教师! 谢谢大家!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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